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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第十六章密室

发布时间:2021/6/1 19:53: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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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便又返回了下层的格纳库,先找了几件关东军的军服和大衣换上,把脸上的泥污血渍胡乱抹了抹,每人还找了顶钢盔扣在头上。

  英子长得本来就俊,穿上军装更添俏丽,胖子在旁边喝彩道:“嘿,大妹子,你穿上日本军装,整个就是一川岛芳子啊。”

  英子不知道川岛芳子是何许人也,以为胖子在夸她,还很受用,我告诉英子:“他是说你像日本女间谍。”

  英子闻言,柳眉倒竖,胖子赶紧说道:“说错了,说错了,我应该说看见英子穿军装拿枪的小造型,就能联想到毛主席的那首诗来,‘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

  我在旁笑道:“胖子最近快成诗人了,动不动就要朗诵上两句。”

  说着话我在一个存放汽油桶的架子上,找到了一把六角扳手:“这回齐活了,该拿的都拿了,抓紧时间行动吧。”

  三人穿着关东军的军装,扛着百式冲锋枪,顺原路返回,我依然殿后。这次胖子他们却再也没说见到什么小孩的影子,我嘴上没问,但是心里捕风捉影,免不了有些疑神疑鬼。

  我心中暗想:“胖子说那小孩跑进了铁门里边,这小鬼究竟想干什么?是不是想给我们指明出路?能有这种便宜事吗?还是他另有图谋?他娘的,老子这刚好还剩下一点糯米,听说鬼怕糯米,那小鬼要是敢找麻烦,定让它整顿而来,溃败而回,若不如此,也显不出俺老胡的手段。”

  我边跟着他们走,边给自己鼓劲儿,后背的伤似乎也不怎么疼了,不多时,就第二次来到了有气密门的石洞之中。

  为了预防万一,我们都戴上了钢盔和防毒面具,拉开枪栓,把子弹顶上了膛。我开门之前让英子抓了一把糯米准备抛撒,并让胖子端着冲锋枪瞄准,要是门内有什么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干了他再说。另外还嘱咐胖子,和我配合起来,轮流射击,不留下装填弹匣的间隙。

  都安排妥当之后,我将冲锋枪背在肩上,把六角扳手扣住门上的螺纹用力转动,这道门几十年没开启过了,螺纹锈得死死的。

  我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扳手差点被我撅折了,终于听到“嘎吱吱吱吱”一通响,门下的三排气槽“哧”的一声,气密门内填进了空气,铁门咯嘣咔咔咔咔……

  气密门中的气槽注满了空气,厚重的铁门应声而开,我急忙向后退了两步,端起冲锋枪和手电筒对准门口,然而门内静悄悄的毫无动静。

  情况出人意料,只见门内黑沉沉的暗不辨物,手电筒的光线照射进去,便被里面的黑暗吞没掉了。

  我对英子打个手势,英子会意,把手中的一大把糯米天女散花一般抛进密室,然而密室中仍然没有半点动静,仿佛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听见防毒面具中自己粗重的呼吸。

  看来是我们多虑了,正所谓疑心生暗鬼,还没怎么样呢,自己就先把自己吓得半死。

  最后胖子按捺不住,一马当先,进了密室,我和英子紧随其后,鱼贯而入。

  密室的面积大约有四十平米见方,孤零零的一间,除了气密门之外,再无其余的出口。

  里面装的既不是细菌武器,也不是化学武器,进来之前,我几乎想到了所有的可能性,唯独没想到,房间里装的是十几口大棺材。这些棺材零乱地堆放在密室内,棺木年深日久,有的已经腐烂了,有大有小,工艺款式都各不相同,甚至还有一口超大的石棺,其中最奢华的是两具金丝楠木大棺,地上还散落着无数陶片瓷片。

  我回头望了望胖子他们,他们俩都冲我摇摇头,虽然戴着防毒面具,我还是能感觉到他们俩满脸茫然的神色。

  胖子问我道:“老胡,怎么回事?这他妈的倒好像是博物馆,哪来的这么多棺材?”

  我思索了片刻,其实这件事也不难推测,只是我们先入为主,没想到这些。

  野人沟本来就是金辽时期的古墓群,关东军修建这座隐秘的地下要塞,特别是两边要塞中相联的三条通道,刚好横穿野人沟的山谷,施工的时候,一定在里面挖出了不少古墓,这些古墓里的陪葬品,以及金辽古代贵族的棺椁,对日本人来说都是宝贝,他们把从古墓里挖出来的东西,全部用半真空的密室存放了起来,关东军撤退得很匆忙,临走时只把陪葬的古董卷包了,剩下这些棺材就一直留在了这里。

  胖子说道:“日本人倒会顺手牵羊,什么都没给咱剩下,咱看看棺材里面还有没有值钱的东西,也不枉辛苦了这一趟。”说罢用脚踹开一具大棺的棺板,那棺材盖子本来早就被日本人撬开,并未重新钉上,一踹之下,就把棺材盖子踢在一旁。

  英子不敢过来看:“我还是到门口等你俩吧,我顺便盯着点,别让人把咱都关这里边。”说完,就走到了门口,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守住大门。

  我对门口的英子说:“还是我大妹子机警,这事我都没想到,真是白当这么多年兵了,这门只能从外边开,咱们要是都被关在这间密室里,恐怕连哭都找不着调儿门了。”

  胖子只顾在棺材里乱翻,边翻边骂:“我操,全是骨头渣子,日本鬼子真他妈缺德,走到哪都玩三光政策啊,连个囫囵个儿的罐子都没给咱留下。”

  连翻三四口棺木都是如此,气得胖子骂个不停,又去推金丝楠木的朱漆棺材。

  我没太注意那些普通的棺材,我的视线一直被那具硕大的石棺吸引,直觉告诉我,那里边有东西……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忽然有种冲动,必须把这具石棺打开看看。我招呼胖子过来帮手,二人合力去推上边的石板,那石板厚重异常,推了半天只推开一条细缝。

  胖子喘着粗气摆了摆手:“不行了……先歇会儿,太沉了……肚子里没食儿推不动啊。”

  我肚子里也饿得咕咕直叫,这一用力,更是眼冒金星,只得坐下来休息,我们把防毒面具摘了,各自点了支香烟。

  胖子吐了个烟圈儿:“老胡你说古代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整这么个石头棺材,我还是头回看见有人用石头当棺材。”

  我抚摸着石板说:“这可不是棺材,这叫石椁。棺椁,棺椁,木头棺材在这石匣子里边呢。能享受这种待遇的,肯定是一高干,说不定是个王爷。”

  胖子挠挠头:“噢,原来是这么回事,还真他妈复杂,同样都是埋在野人沟里,咱们挖的那个将军墓跟这石头棺材里边的主儿相比,谁的官大?”

  我摇头道:“不知道,这可就不太好说了,咱们都不太懂历史,不过金辽元这几百年间,北方的游牧民族空前强大,他们都是从马背上得的天下,我估计应该是重武轻文,所以有可能是武勋最高的贵族,才给埋在这片风水宝地的正穴上,其余埋在这附近的贵族,也许陪葬品比将军墓里的还要丰厚。墓主人生前的爱好不同,陪葬品肯定也有所不同。就拿咱们挖的那个古墓来说,墓主是一介武夫,没什么高雅的品位和情趣,所以他的墓中物品多是马匹兵器。”

  胖子道:“其实那些马肯定都是千里良驹,要是活的可就值大钱,不过现在只剩下马骨了,估计卖给废品回收站,人家都不要。还好他还有两块玉璧,否则咱就白忙活了,这两块玉璧回去让大金牙找个下家,怎么也对付了万儿八千的。”

  说话间烟就抽完了,我们俩重新戴上防毒面具,铆足了劲再次推动大石板,英子也过来帮忙,终于把石板挪在了一旁。石椁里面露出一口纯黑底色的木棺,这口棺仍然比普通的棺材要大出将近一倍,而且高度也异乎寻常,不算呈圆弧的盖子,都足有半人多高。

  棺木工艺精湛,绝非俗物,两端、四周、棺盖上都有镏金漆的五彩描,绘的是一些吉祥的神兽,皆是仙鹤、麒麟、龟蛇之类的,用以保佑棺中的主人死后尸解成仙。棺盖上更有天上二十八星宿的星图,棺底四周环绕一圈云卷图案的金色纹饰,不知用了什么秘密法门,千百年后色彩依旧艳丽如新,真叫人叹为观止。

  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华美气派的棺木,若不是亲眼得见,哪会想得到世上竟然有这种艺术品一样的巨大棺材。

  胖子大喜:“就算里边没东西,咱把棺材扛回去卖了,也能大赚一笔。”挽起袖子就把棺板推了开来。

  连英子也忍不住想看看这口大棺中有什么东西,三人凑在一起,用手电照射棺内,那棺中所铺锦缎早已腐朽不堪,恐怕一碰就变成灰烬了,层层朽烂的锦缎上平卧着一具骨架,时隔千年,衣服、皮肉早已烂得尽了,只有头骨保存得略微完整一些,张着大口,露出两排黑漆漆的烂牙,若是不看那头骨,可能都看不出来这是具人的遗骸。

  英子用手电筒的光柱一扫巨棺的边缘,吓得她一声大叫:“哎呀妈呀,就是这小孩!”

  只见棺材两头,各立有一男一女两个光屁股小孩,看上去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面目栩栩如生,男孩头上扎了个冲天辫,女孩的头发挽了两个髻,这发式绝非近代的款式,倒像是壁画中的古人一般,莫非是殉葬道君的童男童女?棺中主人都已经快烂没了,这童男童女又何以保存得如此完好?

  “这俩小崽子,八成是假人,做得跟真的似的。”胖子边说边要用手去捏巨棺中的小孩,“胖爷今天倒要瞧瞧,还他妈成精了不成?”

  我一把按住胖子的手:“不戴手套千万别碰!这不是假人,可能有毒,你们仔细看这俩小孩身上,都是一片片青紫色的斑块,这是水银斑。”

  五十年代的时候,我的祖父胡国华曾经因为看病,医院住过一段时间的院。在此期间,医院附近要修一座大型建筑,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医院里偷跑出去瞧热闹,进地宫里看了一通。

  那古墓据说是明代一个王爷的,绕着古墓周围一圈都是黑水,地宫的墓室分为前中后三部分,门口吊着千斤闸,从闸门进去,首先是一间“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种家具摆设,这些器物称为“明器”(冥器)。

  再往里,中间的墓室,称为“寝殿”,是摆放棺椁的地方。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妇——也就是王爷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铁链子、大铜环和铜锁,吊在寝殿半空。

  其后是“配殿”,是专门用来放陪葬品的地方。

  没隔几天,在海淀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这两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时候与活人一模一样,只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后来我祖父把这两件事当故事给我讲过,他说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着的时候,除了口服水银之外,在头顶、后背、脚心等处还要挖洞,满满地灌进水银,死后再用水银粉抹遍全身,就像做成了标本一样,历经万年,皮肉也不腐烂。这种技术远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进得多,不过两种文明的背景不同,价值取向也有很大差异,而且用灌水银的办法保持尸体的外貌,必须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没法往里灌,所以这种技术从来没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来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个小孩的尸体抱了出来,仔细检查,果然在头顶上、后背、足底等处,发现了几个窟窿。这些尸体上的洞,已经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尸体上有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一片片黑紫色斑点,陪葬的人或者金银玉器经常会涂抹水银粉,时间久了会产生化学变化,年代近的会呈现棕红色,年代远了就变成黑紫色,这种斑块俗称“水银斑”或者“水银浸”,也有些地方称尸斑为“烂阴子”、“汞青”。

  胖子显然有点紧张,他故作镇定,吁了口气说道:“以前看过鲁迅写的小说,就有古董上生水银浸的描写,看来那老哥还不是瞎写的,确有其事。”

  英子问道:“这也太可怜了,胡哥,你说这童男童女,咋还不给他们穿上衣服呢?我记得先前看见跑过去的那个小孩穿着衣服啊,难道是鬼魂吗?”

  我告诉她:“是不是鬼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不过不是这俩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着盛装,过了快一千年,到了这会儿,那衣服早就烂没了。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关东军把这口大棺材挖出来打开的那一刻,衣服一见空气就变成灰尘了。”

  英子说:“不是常说入土为安吗?要不咱就帮帮他们吧,多可怜啊。”

  胖子点头赞同:“我是只想发财不想管闲七杂八的事,但是这回情况特殊,咱行行好,把他们带出去挖个坑好好安葬了,别在这赤身裸体地戳着了,他们都给墓主站了千年的岗了,该休息了。”

  尸体里都是水银,烧也烧不掉,唯有挖个坑埋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但愿世界上少一些这样的惨剧。

  当下不多耽搁,我和胖子脱下身上穿的关东军大衣,分别把童男童女包在里边,系个扣背在身上。灌满水银的尸体死沉死沉的,多亏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个人背还真够戗。

  胖子见未得到值钱的财宝,心里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这些棺材全烧了,我和英子急忙劝阻,他也只得罢休。

  我们回到石洞中商议如何出去,此时人人都是饥渴难耐,可恨的是地下要塞中,无粮无水,又没有炸药炮弹,想要回到地面上,只有将军墓的盗洞一条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红毛怪的怪力,着实让人头疼,吃饱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对手,更何况现下已经饿得手足发软。

  三人对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几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这些家伙祭祭五脏庙了。

  人类本来就是杂食动物,一旦饿急眼了,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英子说她小时候就跟她爷爷在深山老林的洞子里吃过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赶上罕见的饥荒,山里大一些的动物都跑没了影,人们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虫,吃草飞机,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头。

  石洞中的这些猪脸大蝙蝠,瘦骨嶙峋,长得太过狰狞凶恶,活脱儿就像一只只吸血恶魔的干尸,对它们的肉好吃这一说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见的态度。

  但为了生存,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想生火烧烤就得回格纳库,那里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当然棺材板也可以烧,但是吃用棺木烧火烤出来的肉,这事多少有些不能让人接受。于是胖子用身上带的绳索,挑五六只肥大的死蝙蝠拴住脚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这其中也包括那只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纳库后,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丑陋的脑袋,没有肉的爪子,又开膛破肚,最后胡乱剥了剥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脚踹成木板,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点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协助,蹲在地上,拢起手来吹气助长火势。

  又寻了几把步枪上的刺刀挑住蝙蝠,架在火上烧烤,胖子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吃这种东西。

  英子劝道:“不难吃,你别想着这是蝙蝠,多嚼几下,就跟羊肉一个味儿了。”

  我倒不在乎,蝙蝠不就跟老鼠一样吗,部队在陕西演习拉练的时候,我吃过很多次地鼠、睡鼠、飞鼠、田鼠、花狸鼠等等各种老鼠,味道都差不多,肥肥瘦瘦的五花三层,确实跟羊肉差不多,不过蝙蝠肉还真没吃过。

  猪脸大蝙蝠是温血动物,没有太多脂肪,不宜久烤,看肉色变熟之后,我先尝了一口,肩膀的肉很脆,里面有不少肉筋和脆骨,绝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的确很有嚼头。

  胖子见我吃了,也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觉得相当满意,当下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只,意犹未尽,又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穿在刺刀上烧烤。

  我们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胖子的头上的屋顶处滴下一串黏黏的、亮晶晶的液体,正好落在胖子脸上。胖子吃得兴起,见脸上湿漉漉的,随即用手一抹,奇道:“谁他妈的流这么多哈喇子?都流到老子头上来了。”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这话问得不对劲。

  

第十七章草原大地獭

  地下要塞里只有三个人,我和英子都坐在他对面,我们两个就是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把口水流到他头上去。

  三个人都觉得奇怪,同时抬头向上看,究竟是什么东西流下的液体?以弹药箱碎木板燃起的火堆,将周围照得通明,火光所不及的远处,依然是一片寂寞的漆黑。

  就在我们头上的屋顶,火光与黑暗交接的地方,探出一张极大的人脸。那脸比普通人的大出一倍以上,白得像是抹了面粉,没有丝毫的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怒,鹰钩鼻子,一对血红的怪眼,紧紧盯着胖子手中的烤蝙蝠肉,嘴唇又厚又大,向前突出,张着黑洞洞的大嘴,血红的舌头有半截挂在嘴边,口水都快流成河了,一滴一串地从上面流下来。

  那张脸的主人,脖子很长,皮肤又黑又硬,由于地下格纳库的顶棚很高,它的身体都隐藏在火光照射不到的黑暗中,只能看见它的脸和一截脖子。它似乎对我们吃的烤蝙蝠肉很感兴趣,想要扑下来抢夺,却惧怕下边燃烧的火焰,迟迟犹豫不决。

  不过看样子,烤肉的香味对它诱惑太大,已经按捺不住,随时都要从倒悬着的房顶跳下来。

  这究竟是人是怪?我们三个抬起头这么一看,都是又惊又奇,我虽然不知那东西的来头,却看出来它是想吃烤蝙蝠肉。

  我们一共从石洞中带出来五只大蝙蝠,英子同我各吃了半只,胖子一个人吃了一整只,还剩下三只,胖子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用步枪的刺刀串了,正架在火上翻烤。

  不过在此之际,哪里还顾得多想,我见胖子被头上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吓得呆了,急忙一把夺过他手中串着烤蝙蝠肉的刺刀,举起来在那张怪脸前转了半圈,用力丢在一旁。

  我使的力气大了,反倒没有丢远,蝙蝠肉从刺刀上甩脱了,落在英子身后不远的地方,还没等英子回头去看,就有一只体形巨大的野兽从屋顶跃了下来,一口将烤蝙蝠王叼在嘴里,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

  借着火光,我们瞧得清清楚楚,原来那动物不是人,它的脸就像狒狒一样,酷似人面,脖子极长,身体的大小和形状像是狗熊,但是没有狗熊那么笨拙。它的身材显得稍扁,后肢呈弓形,又短又粗,前肢又长得出奇,行动的时候,可以扒住墙壁的缝隙,悬挂在上边,瞧它的动作,在平地倒不如在墙壁上爬行来得自如。

  英子从没见过这种动物,我和胖子曾经在动物园看过它的图片,它一露出全貌,我们立刻想了起来,是草原大地獭,没错,就是这东西。

  草原大地獭生活在草原深处的地下洞窟中,主要分布在南美、非洲、外蒙大草原上。同样是地獭,它不同于生活在丛林中的丛林地獭,与它的远亲树獭差别更大。草原大地獭更多地继承了地獭的祖先冰河大地獭的特性,体形格外的大,主要以肉食为生,很少在阳光下活动,最喜欢捕食大蝙蝠、大地鼠、蟒蛇等生活在地下的动物。

  草原大地獭的猎食方式是以静制动,很少会主动出击,它们静静地隐藏在黑暗之中,一动不动,有时一潜伏就是数天,不饮不食,等有动物从身边经过,这才突然闪电般地伸出大嘴,一口吃掉对方。

  刚建国的时候,非洲兄弟国家曾经送给北京动物园一只,但是它不适应北京的生活环境,没过多久就死了。我和胖子以及一些同学去北京串联的时候,与我们胜利会师的北京红卫兵,带我们到处乱转,在动物园见过装草原大地獭的巨大笼子。笼中的草原大地獭已经死了,只剩下空空的笼子,我们看见一座庞大的空笼子,还有几分奇怪,就特意多看了几眼,笼子上有它的介绍和图片。

  时隔多年,这件事我们都还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万万没想到,在关东军的地下要塞中碰上这么一只,还是这么大只的。

  想必它是追踪猪脸大蝙蝠来到此间,这要塞中的大蝙蝠难以计数,我们只见到一个石洞中的巢穴,就不下上千只,要塞纵深几十公里,说不定就在什么地方,还隐藏着几窝。

  它皮糙肉厚,在皮肤下面有许多小骨片,就像穿了盔甲一样,成年以后它的这些盔甲是牢不可破的。

  凶恶的猪脸大蝙蝠爪子锐利,虽然可以轻而易举地撕破牛羊肚皮,却伤不到草原大地獭,就算在它身上抓几下,对它来说也是不疼不痒,这里没有它的天敌,又有无数只猪脸大蝙蝠可供捕杀,正是得其所哉。

  不过,不知道草原大地獭这么大的体形是如何进入要塞的,有可能地震或者山体塌方,导致地下要塞出现了一些大的裂口,它就是从那里爬进要塞内部觅食的,如果找到那个入口,我们应该也可以从那里出去。

  从房顶上跳下来的草原大地獭吃了烤蝙蝠肉,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几圈嘴边,显然这么一块肉,填不满它的胃口,而且勾起了它旺盛的食欲,盯着我们三人,不知在打什么主意。在地下世界,它就是国王。

  在双方对峙的这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几转,地下要塞的地形以及对付野生猛兽,这些事对我而言有点陌生,是不是要先下手为强?冲锋枪就在手边,但是百式冲锋枪的杀伤力很有限,草原大地獭的骨皮足以抵挡,别再打蛇不成反被蛇咬,把它惹得恼怒起来,却没把握能够脱身。

  日军的有坂式步枪穿透力很强,应该能干掉草原大地獭,只是我们只拿了几把刺刀,先前装填了子弹的两支步枪都放在二三十米开外的地方,必须有人引开草原大地獭的注意,我才能跑过去拿步枪,这么一来一往,需要一段短暂的时间,草原大地獭离我们的位置太近了……

  连想几个念头,都没有什么把握,这时胖子站在原地,小声对我说:“老胡,我记得这东西只吃温血和冷血动物,不吃人,依我看没事。”说完用脚轻轻地把死蝙蝠踢向草原大地獭,那意思是,这都给你,赶紧一边吃去,别找我们的麻烦。

  谁知那草原大地獭,瞧都不瞧一眼死蝙蝠,反倒是对着我们不住地流口水。

  胖子转过头来问我:“怎么它不吃蝙蝠,总盯着咱们看,好像不怀好意啊。”

  我不敢分心跟胖子说话,紧紧注视着草原大地獭的一举一动,只要它有攻击的企图,那我只能先抢在它前边,捡起地上的冲锋枪,给它来一梭子了。

  英子说道:“咱们都吃了不少烤蝙蝠肉,它大概是……把咱们当作蝙……”

  她的话音未落,那只草原大地獭已经忍受不住烤蝙蝠肉的香味,一步一步向我们逼过来,凡是野生动物,均以生肉为食,因为它们天生就没吃过熟肉,一旦吃过一口,熟肉的滋味对它们来讲就是最大的诱惑了。

  我发现它行动迟缓,觉得不一定跟它搏斗,还是跑吧。我招呼另外两人一声,三人转身便跑,刚奔出两步,却在此时,脚下被一件硬物绊倒,这一脚把我跌的,膝盖险些摔碎了,连胖子英子也同时摔倒在地。

  我暗自奇怪,什么东西绊的我?倒地的同时,向地面上瞥了一眼,地面平整,哪里有什么能绊倒人的物事,心念一动:“光想着逃跑,那对童男女的尸体却忘了带上,莫不是鬼绊脚?”

  草原大地獭大概从来都没见过人类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它闻到三个人身上烤蝙蝠肉的香味,已经把我们当作了蝙蝠,只是它暂时还不能接受长成这样的蝙蝠,而且也惧怕火光,不敢轻易向前,正在盘算着怎么把这几个到了嘴边的美味吞下去,见到我们三人摔倒在地,它“噌”的就蹿了过来。

  它的后肢又粗又壮,一跃就跳到了胖子身前,可能它觉得这只肉多,就准备先拿胖子打打牙祭。

  胖子见状只好拼命挣扎,双手在地上乱抓,想找件武器,正好地上有把烤蝙蝠用的刺刀,胖子顺手抄了起来,一刀刺在草原大地獭的手臂上,直刺至柄。

  那刀烤的时间久了,就像是支通红的铁条,刺中草原大地獭后,鼻中只闻到一股焦煳的恶臭。那只草原大地獭在地下洞窟中横行无敌,哪吃过这种亏,又疼又怒,却不敢再咬胖子,缓缓向后退了几步,伺机再动。

  灼热的刺刀捅过一刀之后,温度立刻减了下来,草原大地獭的鲜血使刀身上面咝咝地冒着白气,胖子刚才一击得手,全凭着刺刀的温度,否则根本扎不动它。

  我利用胖子击退草原大地獭的间隙,和英子一人一个,把那装有童男女的军大衣包裹背到身上,但愿这两个小鬼不要再捣乱了。

  背上殉葬孩童的尸体,我又弯腰把冲锋枪拿在手中,明知这种百式冲锋枪的杀伤力远远不足以击毙草原大地獭,但是关键时刻也指望用它抵挡一二。

  还没等我拉开枪栓,在我身后的墙壁上,突然探出一只爪子,直奔我头顶拍来,那爪子来得太快,劲头迅猛,我来不及低头,只好用手中的冲锋枪遮挡,被那只爪子一扫,拿捏不住,冲锋枪脱手飞了出去,远远地落在了火光照射不到的黑暗之中。

  原来不知不觉之中,墙壁上又爬下来四只草原大地獭,两大两小,那最小的也跟成人差不多大,很显然,它们也和先前那只一样,都受了烤蝙蝠肉香味的吸引,前来捕食。

  五只草原大地獭把我们三个团团围住,只要有一只带头扑过来,其余的也会跟着一拥而上把我们撕成碎片吃掉。

  我们唯一的依托只剩下那堆火了,三人背靠背贴在一起,胖子拿了把刺刀,英子拿着冲锋枪,只有我赤手空拳。

  木片燃起的火堆眼瞅着越来越暗,过不了片刻就会熄灭,真要等到那时候,我们就是草原大地獭的盘中餐了,想到这里不禁暗暗叫苦:“一只就够他娘的不好对付了,现在可倒好,盘据在这要塞中的草原大地獭,整个家族都出动了,身陷绝境,如何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再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我从火堆中抓起一根燃烧的木条,向拦住去路的草原大地獭中身形最小的那只挥去,它果然受惊,被火把吓得缩在一旁,包围圈出现了一个缺口。

  木条的火焰本来就不大,一挥起来险些熄灭,我们不敢多待,一并冲了出去,几只流着口水的草原大地獭稍一犹豫,就一同扑上来了。

  英子手中的冲锋枪射出了一串串子弹,当头的草原大地獭被子弹击中,身体上飞溅起血花,但是它们浑身都是厚皮老茧,子弹虽然打进了身体,却射不进身体内部的骨甲,反倒是惹怒了它们,步步紧逼,非要把这三个人吃到嘴里方才罢休。

  我们三人只有英子一个人有冲锋枪,每到她换弹匣的时候,我和胖子就挥舞燃火的木条阻拦草原大地獭,不让它们有机会接近。且战且退,由于突围的方向比较盲目,距离放置武器的地方越来越远,反倒是退到了格纳库的大铁门边上。

  铁门外边就是红犼,我们本想吃饱喝足之后,仔细谋划一番再想办法从铁门外的通道出去,但是草原大地獭的突然袭击,给我们来了个措手不及,仓促之下退到了这里,木条的火焰越来越弱,最后只剩下烧得黢黑的木条,头上只有几点火星,子弹也不多了。

  草原大地獭体形巨大,几只挤在一起,如同一道难以逾越的城墙,被它们的爪子拍一下,最轻也是骨断筋折。草原大地獭的包围圈逐渐缩小,我们都被压制在铁门前,毫无进退回旋的余地。

  事到如今就得豁出去了,我和胖子把手中带着火星的木条对草原大地獭扔了过去,英子以百式冲锋枪扫射,用最后的战斗力把这几只草原大地獭逼得后退几步,胖子转身把背后原本关死的铁门推开,我掏出黑驴蹄子向外就砸。

  没想到那红犼却没在门前,我们无暇细想,陆续退入了铁门后的通道,胖子刚想把大铁门关上,一股巨大的力量猛撞铁门,草原大地獭的蛮力端的是非同小可,三人拼尽全力想把铁门推上,却说什么也做不到。

  忽然一阵阴风扑面而来,我急忙躲闪,原来那只红犼一直就在这周围转悠。红犼没有太高的智商,只是一味地见活物就扑咬。

  红犼说来就来,而且悄无声息地如同疾风闪电一般,若不是我身经百战,有很多临敌经验,早已被它扑倒。我滚倒在地,正要起来躲闪,铁门已被撞开,一只最大的草原大地獭当先蹿了出来。

  草原大地獭利用它粗壮的后肢,就像只大青蛙一样,从门中跃出,刚好把那红犼撞倒,红犼倒在地上,身体不能打弯,随即弹了起来,十只钢刀一样的手指插进了草原大地獭的胸口。

  草原大地獭怪叫一声,张口就咬,另外几只大大小小的草原大地獭也先后从格纳库中拥了出来,它们看见同伴受伤,便纷纷去撕咬红犼。

  一只最小的草原大地獭被红犼活活扯掉了脑袋,红犼身上也被两只草原大地獭咬住,双方怪力不相上下,一时间,竟然纠缠在了一起,顷刻间,墙壁、地面、铁门上,都溅满了草原大地獭大片大片的鲜血,碎肉横飞,同时红犼的手臂被咬掉了一只。

  我们见了眼前这惊心动魄的一幕,都暗暗心惊,倘若那红犼同草原大地獭前后夹击,那我们三个人就难免死无葬身之地了。我们误打误撞,竟无意中起到了引得二虎相争的局面,真是侥幸了。

  机不可失,我们背着那对童男童女的尸身,向着古墓后室墓墙的破洞逃去,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此等狼狈不堪的情形,不必细表。

  墓墙倒塌的大洞,仍然和我们先前逃出来的时候一样,先前从这里逃了出去,此番又逃了回来,整整兜了一个大圈,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得到,平白惹上这许多麻烦,还添了这两具灌满水银的童尸,真叫人哭笑不得。不过那地下要塞虽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却有不少服装器械,可能在某地还能找到几台简易发电机,可以把这件事告诉屯子里的人,也不枉我们在地下要塞中出生入死地折腾了这许多时间。

  只要能爬出盗洞外的竖井就可以了,这时所有人的精神和体力都已经达到极限了,但是人急拼命,狗急跳墙,面临绝境的时候,往往能激发人类的潜能。英子用冲锋枪扫射封住盗洞的棺板,整整两梭子,打得木屑横飞,棺材盖子本来就是嵌到墙上的,子弹把中间打得烂了,胖子跑起来,用肩膀一下就把棺板撞成两段,盗洞又露了出来。我先把英子推上竖井,随后和胖子把身上背的童男女尸首托了上去,英子在上边接住,又伸手把我拉了上来。

  最后剩下胖子,因为我们俩需要在竖井上拉他,他才爬得上来。胖子正要向上爬,两只浑身是血的草原大地獭已经冲进了墓室,它们变得疯狂无比,咆哮如雷,可能它们的家庭其余成员全被红犼杀了,那红犼纵然厉害,多半也抵挡不住草原大地獭的群殴,被咬成了碎片。

  剩下这两只全身是伤的草原大地獭红了眼睛,猛追不舍,一路跟着我们闯进了墓室,胖子回头一看,急忙往竖井上爬,越急就越是爬不上来。草原大地獭已经冲到盗洞前,幸亏盗洞对它们来说实在太窄了,钻不出来,它们用大爪子不停地刨土,想扩大盗洞,好从里边爬出来。我见形势紧急,拎起英子的冲锋枪扔给胖子,胖子会意,先开了几枪迫退挤在盗洞口的草原大地獭,立即对准墓室顶上的天宝龙火琉璃顶一通扫射,顶上的琉璃瓦破裂,一袋袋的西域火龙油泼将下来,整间坟墓包括两只草原大地獭,都被火龙油引燃的烈火吞没。

  同时我和英子用尽最后的力量把胖子从竖井中拽了出来,就是如此,胖子的裤子也被从盗洞里喷出的火焰烧着了一大片,他不断拍打屁股上的火焰,疼得杀猪般地惨叫,英子赶紧拿水壶泼灭了他屁股上的火,裤子已经被烧得露了腚。

  猎狗们忠实地蹲在旁边,看着从洞中爬上来的三位主人,天已正午,阳光耀眼生花,我揉了揉眼睛,与那阴暗的地下要塞相比,真是恍如隔世啊。

  胖子一手捂着屁股,一手把从墓中得到的两块玉璧举起来对着眼光观看,忍不住又诗兴大发,朗诵了几句世界大战长诗中的名句:

  战火已经熄灭,硝烟已经驱散。

  太阳啊,从来没有现在这样和暖;

  天空啊,从来没有现在这样的蓝;

  孩子们脸上的笑容啊,从来没有现在这样的甜。

  我和英子都忍不住哈哈大笑,您见过捂着屁股朗诵的诗人吗?不过发生了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让我们的笑容很快僵住了……

  

第十八章蛾身螭纹双劙璧

  山谷尽头的森林中,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轰隆隆轰隆隆”,正是晌晴白日的中午,长空如洗,未见乌云,怎么突然打起雷了?众人心中都是一沉,好不容易从古墓中爬了出来,却又是什么作怪?

  再仔细用耳朵分辨,还不太像打雷,那声音越来越近,似乎是什么巨大的野兽,远远地朝山谷中奔来,脚步沉重,再加上奔跑中躯体不停撞击树木,乍一听显得像是绵延不断的雷声,这其中还夹杂着几声犬吠。

  我听见狗叫,这才发现只有五条大猎狗趴在地上,另外三只巨獒不见踪影。刚才心力憔悴,没顾得上去细看那些猎犬,可能我们久去不归,猎狗们自发地轮流去猎食了。巨獒驱赶什么野兽跑起来这么大动静?

  英子仔细听了一会儿,笑着说没事,是在赶野猪,咱们都去山坡上瞧热闹吧,等一下就能整野猪肉吃了。

  我们爬上半山坡,就已经看见森林中的大树一棵棵地被撞断,猎狗们也趴不住了,它们一声不发地成扇形散开,要在山谷中堵住野猪的去路。

  只见谷口一棵红松咔嚓折断,从树后撞出一只大野猪,要不是这只野猪没有长长的鼻子,我差点把它看成是头半大的大象。它足有上千斤的分量,鬃毛又黑又长,嘴两边的獠牙向上弯弯着,跟两把匕首一样,这对獠牙既是骄傲的雄性象征,也标志着它就是森林中的野猪王,它膘肥体圆,四肢又短又粗,撒开四蹄,旋风般地一头扎进山谷。

  在大野猪的身后,三只巨獒不紧不慢地追逐着,既不猛扑猛咬,也不离得太远,一前三后,都跑进了野人沟。

  野猪身上的皮比起犀牛皮来,也不相上下,它在森林中闲着没事,就把肥大的身子在松树上蹭,一是解痒痒,二来还把松脂都沾在身上,不怕蚊虫叮咬。夏天深山老林中的蚊子大得像小鸟,山里有句话是:三个蚊子一盘菜,这话一点都不夸张,就连老黄牛都架不住山中大蚊子的叮咬,唯独野猪不怕蚊子,它的皮就是一层铁甲,谁也咬不动它。两只獠牙和巨大的体重,就是野猪在森林中横行的法宝,绝对是攻守兼备,山里的老虎、人熊、金钱豹都对它无从下口。

  然而猎人们驯养的巨獒,专门有对付野猪的绝招。獒犬的体形跟小牛犊子一样,不过比起这只大野猪来,还是显得块头小。这三只巨獒是想把野猪撵到山谷的深处再解决它,因为在森林中全是大树,施展不开,而且野猪冲起来简直就是坦克。

  野人沟山谷中落叶层极深,大野猪还没跑到一半,就因为自重太大,四肢全陷进了落叶中,三只大獒犬围在它周围,东咬一口西咬一口,消耗野猪的体力和锐气,另外五条大猎狗也包在外围,它们不敢插手和獒犬争功,只有在一旁充当小喽啰呐喊助威的份。

  大野猪又气又急,蠢笨地在落叶层中挣扎,使出全力向上一跃,竟然从中拔出四肢,向上蹿了起来。

  巨獒等的就是这个时机,在野猪跃到最高点的同时,三只巨獒中最大的那只也猛然跳起,跟出了膛的炮弹一般撞向大野猪,这一撞用的力度和角度恰到好处,把野猪撞翻了过去,肚皮朝上,落在了又深又软的枯枝烂叶上。

  在旁伺机等候的另外两只大獒,不给野猪翻身的机会,扑上去对大野猪肚皮狠狠撕咬,肚子和屁眼是野猪唯一的罩门,这里一暴露给敌人它就完了,更何况是狮子一样凶狠迅捷的獒犬,还不到三四秒钟,野猪的肠子肚子心肝肺就都被掏了出来。

  我们三人见野猪完蛋了,就从山坡上慢慢走下来,胖子和我见这三只巨獒竟然如此默契,还懂得利用地形运用战术,忍不住想去拍拍獒犬们的脑袋,以示嘉奖,嬉皮笑脸地招呼它们过来。

  没想到獒犬和猎狗们绕过我们俩人,都围到英子身边,英子拿出肉干,喂给它们,大狗们见主人高兴,也都摇着尾巴讨好。

  被冷落在一旁的我和胖子对望了一眼,我摇头叹道:“他娘的,咱俩的热脸贴上了狗的凉屁股。”

  胖子气哼哼地说:“老胡你记得鲁迅先生怎么说的吗?他说:呸,这帮势力的狗。狗这东西就这德性,狗眼看人低,狗脸不认人,他妈的,咱俩不跟它们一般见识。”

  胖子回帐篷取了刀子、镐头和猎枪回到谷中,他帮英子切割野猪,我背着猎枪带了两条大狗,去山坡下找块地方把那对童男女埋了,免得他俩又找咱的麻烦。

  英子说:“胡哥你饿不饿?先整两口吃的再走呗。”

  我说:“不用了,好饭不怕晚,我就往后饿饿吧,别等到了晚上再埋死人,那可有点瘆人了。”

  我让两条大狗拖着用黄呢子军大衣包裹的童尸,在面向大草原的山口处,挖了个深坑。我的工兵铲丢在了古墓中,用镐头挖很费力,太阳偏西,才挖了一米多深,已经把我累得满头大汗,肚子里不停地打鼓。

  我看了看这个一米多深的坑,心想这就差不多了,小孩嘛,埋那么深也没用,他们身体里灌的全是水银,也不用担心虫吃鼠咬。

  于是我把那两个小孩从军大衣包裹中取出来,又用两件军大衣重新工工整整地包了一遍,并排放在坑里,双手合十拜了两拜:“两位古代小朋友,很遗憾你们没有生活在文明民主到处充满阳光的新社会,社会的关爱你们都没享受到,不过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你们也不必太过执着。命有终会有,命无须忘怀,万般难计较,都在命中来。人死之后,当入土为安,入土不安的,那是僵尸。咱这条件有限,没有棺材来安放你们,也没有香火祭拜你们,我回去之后一定给你们多烧点纸钱,希望你们早去西方极乐净土,不要再来纠缠我们,我们的工作也很忙,能为你们做的只有这些了,贪得无厌欲求不满的可不是好孩子。”

  说罢和两条大狗一起把土推进坑中,几捧泥土就埋葬了两个苦命的童男童女,回首眺望远方,只见残阳似血,心中感慨万千。

  时候已经不早了,英子在远处招呼我回去,当下带着猎狗回到了我们宿营的山坡。胖子搬来一块大石,把猪脸大蝙蝠飞出来偷袭马匹的通风孔堵个严严实实,火上翻烤着的野猪肉,还有猪下水和蘑菇木耳煮的一锅汤,松香混合着肉香直扑人脸,我迫不及待地冲过去,用刀割下一块肉塞进嘴里。

  吃完饭后,我们喝着英子煮的茶砖,商量了一下怎么回去,失去了驮行李的马匹,想回岗岗营子还真不那么容易,锅碗帐篷都没法搬动,我们一路上猎杀的动物皮子没法携带,那损失实在太大了。最后英子想了个办法,让两条狗回去送信,叫屯子里的人组织马队来挖关东军的要塞,这里那么多好东西不搬出来不都瞎了么,而且狗是最好的向导,它们可以给屯子里的人带路,咱们就先在这附近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来,等大伙来了,一起搬够了好东西再回去。

  事到如今,也只得如此了,胖子对这些事不太上心,他又把那两块玉璧取出来观看,我骂道:“你他娘的真没出息,受穷等不了天亮。这两块玉你别揣着了,一天看一百多遍,你也不怕给它看没了,以后放我这保存。”

  胖子把玉璧举在我的眼前,满脸都是惊疑的神色:“老胡,这是咱从古墓里整出来的那块吗?你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自从在墓中得了这双玉璧,我就从未来得及细看。胖子大惊小怪地递给我:“这颜色怎么又变了?”我伸手将那两块玉璧接过来细看。

  两块玉璧都雕刻成类似飞蛾的形状,须眉俱全,活灵活现,璧身上有一些古怪动物的纹饰,这种动物应该不是真实中存在的,胖胖的,身体有几分像很瘦的狮子,又像是没鳞的蛟龙,还有几只爪子和一条卷曲的大尾巴,总之这种纹很怪异,也许不是动物,是云或波浪之类的饰纹。

  璧身花纹的工艺,不如造型上的雕工精致,只是寥寥几划勾勒而成,不过虽然粗糙,倒也有种简朴而传神的韵味。有时候简单也是一种美。

  还真他娘的怪了,记得刚从古墓的棺中取出来之时,这双玉璧颜色深绿,然而在关东军要塞里面看的时候,它色泽呈淡黄。此时的颜色却是深黄深黄,一天之内颜色变了好几次,这是怎么回事我们都不清楚,难道说这世上有种变色玉?我们对古玩一窍不通,看来只有回北京找大金牙给长长眼了。

  说起来这次倒斗的行动,真是不太顺利,一路辛苦不说,首先野人沟中上上之穴的古墓是座将军墓,没想到里边陪葬品少得可怜,唯一可能值点钱的,也就是这双玉璧了,为了拿出来差点把三个人的小命都搭进去,真是挟山超海都不足以喻其难,临渊履冰也难以形其险。要是鉴定的结果不值多少钱,那我真得找个地方一头撞死了。

  这件事给我一个教训,贵族的古墓不一定都有大批贵重的殉葬品,必须得多了解古墓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而且还要尽可能地多掌握古玩鉴赏的知识,如此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贼不走空。

  胖子倒是显得信心很足,跟我打赌说这对玉璧最起码也能值个三两万,搞不好还是个国宝,那咱就不卖给港商台胞了,咱直接献给故宫博物院,政府一高兴,奖励咱俩十万八万还不跟玩似的,在北京再给分套房子,还让咱戴上大红花上全国各地去做报告演讲,到时候咱什么煽情就讲什么,一讲完了,那些在台下听得热泪盈眶的女大学生,就跑上来献花,献情书。

  我说你别做梦了,还让你参加英模事迹报告会?不给咱俩发土窑里蹲着去就不错了。不过如果真如胖子所言,能换个三五万块钱,那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我们东奔西走地卖录音带,一年下来,顶多就混个三四千块,赶上生意不好的年月,除去吃喝住宿的费用,基本上都赚不到钱。

  我已经两天没合眼了,吃饱喝足之后跟胖子英子闲扯了几句,倒头就睡,反正有猎狗们放哨,也不用担心野兽袭击。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在梦中我又回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上,阵地上空全是我手下弟兄们的脸,每一张脸都很年轻,他们只有脸没有身体,这些脸都在不停地流血,慢慢地向天空飞去,我在地上哭着喊着想抓住他们,但是手脚不听使唤,一下也动不了……

  晚上什么情况也没发生,那些地下的大蝙蝠不知都串去了哪里,周围全无它们的踪迹,可能受了枪声的惊吓,去寻找新的洞穴安家了。

  我一直睡到中午才醒,英子已经派了三条猎狗回去送信,每一条狗的脖子上都拴了个小皮囊,里面是胖子写的字条,上面写明可让屯子里的人多带人马工具,最好能带点炸药来,来野人沟挖关东军的洋落。

  中午吃了些野猪肉,带着猎狗把帐篷辎重都搬到山谷入口附近,找个背风的大山石,在下面架了帐篷,这里位于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地,等屯子里的人来了,会很容易找到我们。

  随后英子带狗去林子里摘野菜,我掘些土石埋了个灶头,把锅摆上烧起了开水,我们带了些面粉,由胖子动手,包了一顿猪肉馅儿的饺子,用来庆祝我们初战告捷。这次虽然是有惊无险,但是不管怎么说,至少三个人没出什么意外,还多少有些收获,尤其是关东军要塞里物资众多,对屯子里乡亲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为这也值得喝两杯。

  就这么每天纵狗打猎,连续过了十余日,我觉得我都快变成山里的猎人了,屯子里的人们终于来了,总共四十多人,由支书和会计两人带队。因为男人们都去牛心山打工了,这次来的几乎全是妇女姑娘和半大的孩子,屯子里的马匹不多,总共不超过十匹,他们听说有大批洋落,怕马不够,又把骡子毛驴都拉了来,再加上各家人自带的猎狗,闹闹哄哄地进了黑风口。

  大伙马上就想动手,我说大家这一路跋山涉水,多有辛苦,不如咱先休息一天,等明天养足了力气再干。另外咱们不能瞎整,我当过工程兵,毛遂自荐,给大伙分配一下任务,咱们要利用运筹学,制定计划,按部就班地行动,别跟乌合之众似的瞎整。

  人群乱糟糟的,又兴奋,又觉得好玩,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把我说话的声音都淹没了,谁也没听清楚,最后还得是支书出面大喊一通:“都别吵吵了,都别吵吵了,全都听俺大侄儿的,他说的话,就是俺说的话,也就是组织上的话。咱们这次能捡小鬼子的洋落儿,多亏了俺这俩大侄儿和英子这丫头啊,他们咋说,咱们就咋整。”

  我又把话说了一遍,让大伙都去架帐篷支锅,吃饭休息,然后跟书记和会计一商量,没有炸药,想挖开地下要塞也不算太难,可以从将军墓那边动手,那离要塞的通道距离很近,有五个人用不了半天,就可以把塌陷的墓室挖通。但是要塞里可能有野兽,这方面大伙要做好准备,生活在地下的动物都怕火,要多点火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进去之后,谁也不能私自行动,里面的军火都不能拿,只拿生活上需要的物资,例如军大衣、日本大头鞋、毯子、发电机、电缆电线这一类的,有多少咱搬多少,搬完了再把要塞埋上,不能走露消息。

  支书拍着胸脯保证:“大侄儿,这你尽管放心,只要这些人都拿了东西,那嘴那都老严实了。再说咱那屯子太僻静,一年到头也来不了一个外人,这回咱就整个闷声发大财。”

  当晚埋锅造饭,安营歇息,转天早上起来,我把四十多个大嫂子大姑娘半大小子们分成四组,第一组都是年纪最小的几个人,他们由英子带领,去山里打猎;另一组则相反,全是岁数最大的,他们由会计带领留在营地给大伙烧饭;我和胖子各带一组年轻力壮的,轮流去挖烧塌的将军墓,由支书指挥全局。

  屯子里的人们,带来了大量的工具,锹镐铲子,甚至有人还带来了几把完全用不上的锄头,我又把我这一组的十个人,分成两拨,一拨挖掘塌方的封土琉璃瓦,另一拨负责搬运挖出来的土石,工程进展得有条不紊。

  一场忙碌,到傍晚才结束。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就点起了松油火把,二十多人牵着几匹骡马,从将军墓的墓墙扩建出来的通道,进入了地下要塞,格纳库铁门处,打斗的痕迹历历在目,那具古尸已经被撕碎了,另又有几只草原大地獭的尸体,血迹干成了暗红色,此时再次见到这些东西,仍不免有些毛骨悚然。

  这里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而且带有大量火把,松油的火把,燃烧时间长,不易被风吹灭,即使地下要塞中还有什么猛恶的动物,见了火光也不敢出来侵犯。

  支书见有如此众多的日军物资,远远超出了他先前最乐观的估计,喜出望外,连忙招呼大伙捡洋落,把一捆捆的军大衣、鞋子、防雨布、干电池、野战饭盒装到骡马背上,陆续往外搬运。

  深山里的屯子,最缺的就是这些工业制品,当下人人争先,个个奋勇,喊着号子,彼此招呼着,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大跃进的时代一样。

  我和英子又领着几个人往通道的另一侧搜索,从地图上看,那边还有处更大的仓库,按图索骥,并不难寻。

  仓库的大门关得很紧,找了匹马才拉开,进去之后大伙都看傻了眼,一排挨一排,全是火炮,像什么山炮、野炮、九一式榴弹炮、六零炮,大大小小的迫击炮,还有堆积如山的弹药箱,望都望不到头。

  看来这些炮都是准备运动战的时候用的。日军的全部军队,可以分成六个部分。本土军,也就是驻扎在日本四岛,包括当时的殖民地台湾朝鲜在内的部队,被称为本土军;另外还有中国派遣军,也就是侵略到中国内地的部队;还有南方军,即在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地作战的部队;再加上海军空军,以及驻扎在满蒙的关东军,总共有这六大军区。

  其中以关东军最受天皇和大本营的宠爱,号称精锐之中的精锐,日本人把中国的东三省,看得比自己的土地都宝贵,战略纵深大,物资丰富,森林矿产多得难以计算,还可以自上而下,随时冲击关内。早在很久以前,日本就有个著名的田中奏折,其中就表明了对中国的东北垂涎三尺,直到二战时期,又冒出个田中构想,即使放弃本土,也不放弃满洲,由此可见日本人对满洲的贪念。

  所以关东军的物资装备,在日本陆军各部队中都是首屈一指的,唯有海军的联合舰队能跟其有一比。不过这些军国主义的野心,早已在历史的车轮面前成了笑谈。我们跟关东军就不用客气了,当初他们也没跟咱客气过,大伙抻胳膊挽袖子,嚷嚷着要都搬回去。

  我让他们小心火把,不要离弹药箱太近,这要是引爆了,谁也甭想跑,都得给活埋在这。无数的火炮后边,更多的大木箱子上面印着鹿岛重工的红色钢印,撬开一看,都是小型发电机,但是没法抬,这玩意太沉了,马匹根本驮不动。只能慢慢拆卸散了,分着往回拿。

  地下要塞中的物资搬了整整一天,才刚弄出来不到几十分之一,会计忙着点数,这回可发了,这咱自己用不完还可以卖钱,这老些,那能值老了钱了。

  吃晚饭的时候,支书找到我,他合计了一下,这么搬下去没个完,马队也驮不了这么多东西,现在已经快到深秋季节了,要是留下一队人看守,另一队回屯子去送东西,山路难行,这么一来一往需要半个多月,整不了两次大雪就封山了,不如咱们把要塞的入口先埋起来,大伙都回屯子,等来年开了春,再回来接着整。

  我一想也是,从北京出来快一个多月了,总在山里待着也不是事,我们倒斗倒出来的物件也得回去找大金牙出手,于是同意了支书的意见。我和胖子就不可能跟他们再来了,于是我托付支书,明年开了春来黑风口,给那对殉葬的童男女烧些纸钱。另外切记切记,地下要塞中的军火不要动,那不是咱老百姓能用的。

  为了转天就能出发,几乎所有的人都一夜没睡,连夜把东西装点好,等到都忙完了,太阳也升了起来,好在这个晚上,虽然忙乱,却再没出什么事端。

  一路无话,回到岗岗营子,屯子里就像过年一样,家里人把在牛心山干活的男人们也都叫了回来,家家都是猪肉炖粉条子。

  第二日,我和胖子不想再多做逗留,辞别了众人,同胖子一起返回了阔别多日的北京。

  我们下了火车,哪都没去,直奔潘家园,大金牙还是以前那样,长得俗不可耐,一身市侩气,不显山不露水的,其实他在潘家园是属于很有资历很有经验的大行家。

  大金牙一看我们俩来了,赶紧把手头的生意放下,问长问短:“二位爷,怎么去了这么多日子才回来?都快把我想死了。”

  胖子当时就想掏出那两块玉璧给他瞧瞧,究竟值几个钱,这事一直就困扰着我们俩,今天总算能知道个实底了。

  大金牙急忙冲我们使个眼色,示意不让我们把东西拿出来:“咱们还是奔东四吧,上次涮羊肉那馆子不错,很清静,这潘家园鱼龙混杂,人多,眼也多,可不是讲话的所在,明器在这露不得。二位稍等片刻,我把手头这笔生意料理料理咱就走。”

  大金牙所说的“明器”,是行话,前边已经提到了,就是冥器的同义词,这个“明”并不是指明代的古董,是专指陪葬品,就如同“古董”、“古玩”这些词,这都是为了掩人耳目,说着也好听,其实这些词的出处都同“倒斗”有关系,再早的时候就叫“骨董”、“骨玩”,都是指前朝留下来的物件。

  说话间,大金牙就把一个清代早期的“冰箱”加上一件雍正官窑款霁虹小茶壶倒出了手,买家是个老外,带着个中国翻译。其实这种东西,不算什么,都是小打小闹的玩意儿,具体他卖了多少钱,我们没看见,不过我估计这老外八成是挨了狠宰了。

  做完了这笔生意,大金牙数着钞票:“三天不开张,今天开张了够我吃三年。这帮傻逼洋人,买两件假货还跟得了宝似的,回去哭去吧您哪。”数完钱,转过头来又对我说:“庚子年那会儿,八国联军进北京,可没少从咱这划拉好东西,爷今天也算替天行道了,胡爷,您说是这么个理儿不是?”

  我和胖子现在求他办事,当然得顺着他说了,连忙挑起大拇指赞道:“古有霍元甲比武打败俄国大力士,如今有金爷巧取洋人的不义之财,为国争光啊真是,高,实在是高!”

  收拾收拾东西,我们就再一次去了初次相谈时的那家小饭馆,大金牙可能今天赚了不少,再加上被我们俩捧得有点飘飘然,一边喝酒一边还来了两句京剧的念白:“好洋奴,我手持钢鞭将你打,哇呀呀呀呀。”

  我看了看四周,现在不是吃饭的正点,饭馆里冷冷清清的,只有我们角落里的这一桌,服务员趴在柜台上打磕睡,还有两个负责点火锅的伙计,蹲在门前侃蛋儿,没有任何人注意我们三个。

  于是我让胖子把玉璧取出来,给大金牙长眼,顺便把这趟东北之行的大概经过,拣紧要的说了一些。大金牙瞧得很仔细,时不时地还拿到鼻子前边闻闻,又用舌尖舔舔,问了我们一些那处古墓的详情。

  大金牙说:“这古物鉴定,我是略知皮毛,都是本家祖传的手艺,今天就给二位爷现丑了。这一物既来,就如中医把脉,也有望闻问切之说,尤其是明器,因为明器不同一般古物,家传的收藏品,经常有人把玩抚摸,时间久了,物件表面都有光泽。明器都是倒斗倒出来的,一直埋在古墓之中,这古墓也有新斗、旧斗、水斗、脏斗、陈斗之说。首先是望,看看这款式做工,形状色泽。其次是闻,这在明器的鉴定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南边有人造假,把赝品泡在屎尿坑中做旧,但是那颜色是旧了,味道可就不一样了,那味道比死人的屁塞(古尸肛门里塞的古玉,防止尸气泄露导致尸体腐烂)来也臭得多,做得外观上古旧是古旧了,但这一闻就能闻出来,瞒不过行家的鼻子。再者是问,这物件从何而来,有什么出处没有,倒斗的人自然会把从哪个斗里倒出来的一一说明,我就可以判断,他说的是真是假,有没有什么破绽,这也能从一个侧面判断这物件的真假和价值。最后就是用手去感觉了,这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境界,从我手中过的古董不计其数,我这双手啊,跟心是连着的,真正的古董,就是宝贝啊,它不管大小轻重,用手一掂一摸一捏,就能感觉出分量来,这分量不是指物件的实际重量说的,古物自身都有灵性,也有一种百年千年积累下来的厚重感,假货造得再像,这种感觉也造不出来。”

  胖子说:“我的爷啊,您说这么多,我一句没听明白,您快说说,我们这两件明器,值多少钱?”

  大金牙哈哈一笑:“胖爷着急了,我刚才是啰唆了,我也是一片好意,希望你们二位将来能多学点古玩鉴定的知识。那古代大墓中的陪葬品,哪个不是成百上千件,不了解一些这方面的学问,将来也不好下手不是吗。我现在就说说这两块明器,它们的名字我可说不出来,咱们姑且给它们起上一个,从外观上,咱们可以称其为:蛾身螭纹双劙①璧。至于它的价值嘛……

  “古玩这东西,没有什么固定的价格,不像白糖、煤球,该多少钱一斤就多少钱一斤,古董玩器的价值随意性很大,只要是有买主儿,买主儿认这东西,它就值钱。否则东西再好,没人买,有价无市,它也是一文不值。

  “这两件明器,我给估个底价,单就它们自身的价值来说,在国内值四五万块钱之间,当然在海外肯定远远高于这个价值,不过咱们现在国内就是这种行市。咱们卖的时候,有适当的买主儿,还可以开更高的价钱,这就不好说了,得看当时的情况。”

  大金牙说他以前有个相熟的同行,也是在潘家园做买卖,丫倒腾的东西都是些瓦当、箭镞、老钱儿、图章、笔墨、造像、鼻烟壶之类的小玩意儿,后来这哥们儿不练这块了,丫去新疆倒腾干尸了,现在发大财了。

  胖子奇道:“我操,那干尸不就是粽子吗?那还能值钱?”

  大金牙说:“非也,在咱们眼里是粽子的干尸,可是到了国外,那就成宝贝了,在北京成交价,明代之前的,一律两万,弄出国去就值十万——美子。您想啊,老外不就是喜欢看这些古灵精怪的东西吗?在洋人眼中,咱们东方古国,充满了神秘色彩,比如在纽约自然博物馆,打出个广告,今日展出神秘东方美女木乃伊,这能不轰动?这股干尸热,都是由去年楼兰小河墓葬群出土的楼兰女尸引起的。就算在咱们国内,随便找地方展览展览,都得排队参观,这就叫商机啊。”

  我和胖子听了之后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原来这里边还有这么多道道,真是话不说不透,灯不拨不明,再加上得知这两块玉璧价值五万左右,都觉得满意。虎口拔牙弄出来的,毕竟没白费力气。

  我又问道:“金爷,您说我们这明器,叫什么什么什么璧来着?怎么这么绕嘴?”

  大金牙给我满上一杯啤酒:“别急啊,今天咱们这时间有得是,听我慢慢道来,这叫蛾身螭纹双劙璧。在咱们古玩行里有这么个规矩,一件玩意儿,没有官方的名称,就一律按其特点来命名。

  “就如同那个著名的国宝级文物曾侯乙编钟,这件乐器以前肯定不叫这个名,但是具体叫作什么,在咱们现代,已经难以考证了,于是考古的就按照出土的古墓和乐器的种类给它安上这么一个名字。

  “这蛾身螭纹双劙璧,名称就已经把它的特点都表述出来了。蛾身,它的造型像是一对飞蛾,这是从一个金国将军墓里倒出来的,这种飞蛾在古代,是一种舍身勇士的象征,不是有这么句话吗,飞蛾扑火,有去无回,明知是死,依然慷慨从容地往火里扎。

  “当然咱们现在都知道这是因为蛾子看不见,见亮就扑,不过古代人不这么认为,他们对这种大飞蛾的精神极为推崇,用飞蛾的造型制作一些配饰,给立下战功有武勋的人配戴,是一种荣耀。

  “你们再看这上边的花纹,也有个名目,这是‘螭纹’,既像狮子的头,又像是虎的身体,其实都不是。螭是一种龙,这种龙没有头上的双角,刻上螭纹的器物,可以起到僻邪的作用。前不久在云南沐家山,挖开了一座明代王爷墓,可能你们听评书都听过《大明英烈》,那朱元璋手下有一员大将,姓沐,叫沐英,那回出土的就是沐英沐王爷的墓,里面出土了一对‘翡翠双螭璧’,跟您二位这回倒出来的蛾身螭纹双劙璧类似,拿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勋章、军功章之类的东西。

  “咱再说这双,顾名思义,就是一对。这里边也有讲究,这种配饰是挂在头盔两侧的,所以必须是一对,只有一只,就不值钱了。

  “什么是‘劙’呢?这是指它的制作工艺而言。另外这对蛾身螭纹双劙璧的价值,主要来自它的历史价值和欣赏价值,其本身的材料并不足为贵。这是种产自外高加索地区的‘乾黄变色瓪’①,其实不是玉,当然如果硬要把它归入玉类之中,也不是不可以。乾黄现在是很值钱的,不过这对璧的材料不是上品,上品十二个时辰会分别变化十二种不同的颜色。

  “嗯,这边上有字,篆书,是人名,叫‘郭虾蟆’,看来这对璧的主人就是他。此人好像是金国晚期的元帅左都监,在守城的时候,凭一把硬弓,射杀了两百多蒙古兵将,勇武过人,最后是力战身亡,也算是那么一号人物,传说金主用十万两黄金,从蒙古人手中换回了他的尸体。”

  我感觉就像听天书似的,能听明白的地方也有,但是不多,胖子干脆就不听了,把牛百叶、羊肉片、鸡片、青菜、蘑菇一盘盘地顺进火锅中,这些天吃烤肉都吃反了胃,今天可逮着回涮羊肉,甩开腮帮子,就一个字“吃”。

  我问大金牙最近古董市场上什么东西的行市比较火,能卖大价钱。

  大金牙说道:“洋人管咱们国家就叫瓷器,可以说瓷器在古玩市场交易中永远是最火的,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所产的瓷器,就连现代的先进工艺都不能比拟。比方说成化瓷您听说过吗?尤其是成化瓷里的彩器,那是最牛逼的,都不用大了,就跟三岁小孩的小鸡鸡似的那么一丁点,拿到潘家园,就值十万块,都不带讲价的。您刚说在中蒙边境黑风口的古墓中有很多瓷器陶器,可惜都没倒出来,那些应该是北宋晚期的,真是可惜了。我说句您不爱听的,您别介意,您这次算是看走眼了,那些您没倒出来的坛坛罐罐,价值远在这对蛾身螭纹双劙璧之上啊。所以说您二位这眼力,还得多学学,找机会吧,下回等我去乡下收东西的时候,您也跟我去一趟,瞧瞧这里边的门道,将来一趟活下来,少说也能对付个几百万。”

  我连连称是,对大金牙说道:“我还真有这意思,现在有个比较大胆的构想,下次我们准备倒个大斗,一次解决问题。发丘摸金这行当,在深山老林中做事比不得内地,风险太大,就算再多有几条命,也架不住这么折腾,我准备找个顶级风水宝穴中的大墓下手,不过这事不是儿戏,事前我需要做万全的准备,否则恐怕应付不来。”

  大金牙问道:“胡爷,你真想搞回大的?目标选好了没有?”

  我说:“没有,我就是突然冒出这么个念头,那种在偏远地区的大墓是极难找的,而且我现在跟个农民似的,除了会看风水找穴寻脉之外,对历史考古价值鉴定之类的事俩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选择目标上非常盲目。也不是想急于在最近就动手,我们这次的行动,就显得有些急功近利了,这种短期行为的勾当,不能再干了。不过这话还得两说着,虽然这趟去东北没倒出什么大件儿,但是多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资金,可以算是一次倒斗的演习吧。”大金牙说:“听您这么一说,我倒冷不丁想起来一件事来,这个新疆啊……”

——本文转自《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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