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多哈 >> 多哈美食 >> 签证通知关于中国政府和多米尼加政府互
各办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官员、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年1月8日生效。根据该协定:一、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出境、过境多米尼加,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如欲在多境内停留逾30天或在多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二、中方持第一条所述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包括其持外交、官员、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任期内入境、出境、过境、停留多米尼加,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日内办理就任手续。三、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多米尼加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多方同意或通报多方相应主管部门。特此通知。交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
年1月18日
编辑:董晨
校对:刘泽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