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

卡塔尔航空最新机票退改签与旅行券兑换政策

发布时间:2020/10/21 18:13:12   点击数:

尊敬的乘客朋友们: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民航局要求,卡塔尔航空已出台针对中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特殊处理政策。

因卡塔尔航空暂时取消往返中国内地航班服务而影响行程的乘客,可按需提出退改签申请。

最新中国内地航班暂停运营时间安排

卡塔尔航空往返中国内地航班暂停运营时间安排(暂定):往返北京(PEK)、上海(PVG)、广州(CAN)的航班暂停运营,直至年4月30日;往返成都(CTU)、重庆(CKG)、杭州(HGH)的航班暂停运营,直至年5月31日。*如您需要了解其它城市的相关政策,请联系当地卡塔尔航空办公室或客服中心

机票退改政策更新公告

适用条件

适用情形:

因机场关闭而导致航班取消

航班正常,但因出入境限制导致无法出行

航班取消或变动较大等

原定的STPC中转酒店被迫取消

原定的多哈中转旅游服务产品被迫取消

行程期间:年9月30日(含)之前的行程

出票日期:年9月30日前出具的机票

新的旅行日期:

完全未使用过的机票-须在原始机票开票之日起1年内、或机票票价定义的最长停留日期以内,以较远的日期为准。

部分机票未使用–整个行程中第1个航段起的1年内、或机票票价定义的最长停留日期以内,以较远的日期为准。

退改签选择

卡塔尔航空现为已购买机票的乘客提供以下四种选择:

误机

误机费免除。

改签

请至少于飞行前3天提出改签申请。

兑换旅行券

接受机票未使用部分的金额退还请求。

将剩余金额以EMD(电子收费凭证/“旅行券”)的形式返还给乘客:乘客可获得额外10%的奖励金额*,EMD可在今后购买机票或其它增值服务时用于金额抵扣。

EMD价值可分开多次使用,但需在原始开具日期一年有效期内,且一旦部分使用后,剩余价值不可再退。

完全未使用过的原始EMD可以选择以原付款方式退款,但退款将不包含开具EMD时所额外奖励的10%金额。退款周期可能较长。

*10%额外奖励金额的计算方式:

以机票未使用部分的净价为计算基础,包含未使用的燃油附加费等费用;对于已经部分使用的机票,计算奖励金额时燃油附加费只可按50%的比例计入。

政府税费、其它第三方缴费不在奖励金计算范围内。

年3月1日(含)之后开具的完全未使用的EMD,卡塔尔航空客服中心将从年5月1日起,为之前未获得10%额外奖励金的乘客更换包含额外金额的EMD。

退票

乘客可以选择要求将机票未使用部分的金额以原始支付方式退回(退款周期可长达90天)。

计算方式

将旅行日期改为年9月30日(含)之前:免费。

将机票的部分旅行日期(例如去程)改为年9月30日(含)之前,剩余行程(例如回程)改为年10月1日(含)之后:更改费免。

将旅行日期全部改为年10月1日(含)之后:需重新计价,且将收取机票价差、税费、杂费、附加费。改票罚金和服务费,可免除。

退改票处理指南

通过代理商(包括在线旅行预订平台)预订卡塔尔航空机票的乘客,请联系相关代理商处理改签或退票请求。通过卡塔尔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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